深圳市金麒源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深圳市金麒源电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组织召开了“深圳市金麒源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深圳市金麒源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低山北路15号厂房A栋101楼层和5栋一楼整层
主要建设内容:从事PCB线路板的生产,年产量为20万件,主要生产工艺为:真空塞孔(冲网版)、干燥、研磨、检验、包装出货。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研磨机研磨、冷却、清洗用水经循环系统压滤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量;项目5栋一楼依托原A栋101的废水收集桶进行收集后委托深圳市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理,不外排;项目在5栋一楼真空塞孔、干燥工位安装密封负压集气设备将废气集中收集将废气集中收集通过专用的排气管道引至楼顶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DA002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约4米;项目已采取降噪措施治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深圳市利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理。
根据深圳市泰诚检测有限公司出具验收监测数据得出: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4.43×1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43mg/m3,处理效率77%,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限值。
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为2.5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74mg/m3,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噪声最大监测值为64dB(A),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2026年0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程
联系方式:18819032413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